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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启动
2016-04-05 |
2009年7月,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(简称“海聚工程”)第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。截止2015年底,北京市共组织申报11批“海聚工程”,累计入选759位海外高层次人才。日前,2016年第十二批“海聚工程”申报现正式启动。
1奖励措施
入选可获得市政府奖励100万元人民币(全职工作类、外专长期项目、创业类、创业团队项目)或50万元人民币(青年项目、短期项目、外专短期项目),同时还可享受出入境、子女就学、落户、优诊医疗等服务。
2申报人基本条件
工作类
(全职工作类、青年项目、短期项目、外专长期项目、外专短期项目)
1、学 位:海外博士
2、年 龄:不超过55岁(外专65岁、青年40岁)
3、2014年12月1日以后回国或来华工作。
4、工作时间:入选后连续来京工作3年以上(全职、青年项目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,短期项目每年不少于2个月)
创业类
1.在海外取得学位。
2.企业的主要创办人,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,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%。
3. 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,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、5年以下,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创业团队
1. 团队成员在海外取得学位。
2. 创业团队成员应为公司的主要股东,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50%。
3. 团队成员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,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须成立1年以上、5年以下。
3申报单位范围
1.市属单位
2.各区县、各类园区(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、留学人员创业园、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)内非公有制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3.引进人才单位成立时间为1年以上,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4申报评审流程
1、北京海外学人网注册个人用户
2、在线填写申报信息
3、申报材料制作装订
4、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
5、申报人现场答辩
5主管部门
1. 市属国有单位引进的人才,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推荐。
2. 其他所有制单位引进的人才,可按照行业指导关系或单位属地关系,选择相应的部门(如市科委、经信委、中关村管委会、经济开发区等)或区县委组织部进行推荐。
温馨提示
1、申报实行网上填报申报表,请申报人登录北京海外学人网(www.8610hr.cn),通过“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”系统填写申报表。
2、填报生成申报表后,连同附件材料,制作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光盘一张,报送主管部门。
3、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15日。
联系方式
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人才开发部
网上填报技术支持:
王燕云 010-58858688-620
申报业务咨询:
崔巍微 010-58540525
霍 龙 010-585405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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