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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启动

2016-04-05 |

  2009年7月,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(简称“海聚工程”)第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。截止2015年底,北京市共组织申报11批“海聚工程”,累计入选759位海外高层次人才。日前,2016年第十二批“海聚工程”申报现正式启动。

  1奖励措施

  入选可获得市政府奖励100万元人民币(全职工作类、外专长期项目、创业类、创业团队项目)或50万元人民币(青年项目、短期项目、外专短期项目),同时还可享受出入境、子女就学、落户、优诊医疗等服务。

  2申报人基本条件

  工作类

  (全职工作类、青年项目、短期项目、外专长期项目、外专短期项目)

  1、学 位:海外博士

  2、年 龄:不超过55岁(外专65岁、青年40岁)

  3、2014年12月1日以后回国或来华工作。

  4、工作时间:入选后连续来京工作3年以上(全职、青年项目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,短期项目每年不少于2个月)

  创业类

  1.在海外取得学位。

  2.企业的主要创办人,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,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%。

  3. 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,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、5年以下,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
  创业团队

  1. 团队成员在海外取得学位。

  2. 创业团队成员应为公司的主要股东,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50%。

  3. 团队成员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,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须成立1年以上、5年以下。

  3申报单位范围

  1.市属单位

  2.各区县、各类园区(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、留学人员创业园、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)内非公有制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
  3.引进人才单位成立时间为1年以上,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
  4申报评审流程

  1、北京海外学人网注册个人用户

  2、在线填写申报信息

  3、申报材料制作装订

  4、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

  5、申报人现场答辩

  5主管部门

  1. 市属国有单位引进的人才,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推荐。

  2. 其他所有制单位引进的人才,可按照行业指导关系或单位属地关系,选择相应的部门(如市科委、经信委、中关村管委会、经济开发区等)或区县委组织部进行推荐。

  温馨提示

  1、申报实行网上填报申报表,请申报人登录北京海外学人网(www.8610hr.cn),通过“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”系统填写申报表。

  2、填报生成申报表后,连同附件材料,制作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光盘一张,报送主管部门。

  3、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15日。

  联系方式

 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人才开发部

 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:

  王燕云 010-58858688-620

  申报业务咨询:

  崔巍微 010-58540525

  霍 龙 010-58540527

  地址:西城区德外大街83号,德胜国际中心B座6层

  邮编:100088

  电子邮箱:botc@8610hr.cn

  传真:585405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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